2016年4月13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指出“要着力推
动绿色发展,制度建设要有利于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,推动低碳循环发展,用制度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,加快解
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。”
一、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
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(修订)(环境保护部起草)
二、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
1.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,减少污染物排放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提请审议环境保护税法草案(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环境保护部
起草)。
2.为了防治水污染,保护和改善环境,保障饮用水安全,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,提请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
(环境保护部起草)。
3.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,保护海洋资源,防治污染损害,维护生态平衡,提请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(海洋局起草
)。
4.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,完善溢油事故应急处置机制,修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(海洋局起草
)。
5.为了加强农药管理,保证农药质量,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,保护生态环境,修订农药管理条例(农业部起草)。
6.为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,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,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(
商务部起草)。
7.为了加快农田水利发展,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,保障国家粮食安全,制定农田水利条例(水利部起草)。
三、预备项目
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(修订)(安全监管总局起草)
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(发展改革委起草)
湿地保护条例(林业局起草)
节约用水条例(水利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发展改革委起草)
能源法(发展改革委、能源局起草)
国家土地督察条例(国土资源部起草)
四、研究项目
资源税法(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起草)
耕地占用税法(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起草)
畜禽屠宰管理条例(农业部起草)
城市公园条例(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)
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(修订)(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)
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(修订)(文化部、文物局起草)
海洋基本法(海洋局起草)
应对气候变化法(发展改革委起草)
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(修订)(环境保护部起草)
河道采砂管理条例(水利部起草)
地下水管理条例(水利部起草)
排污许可管理条例(环境保护部起草)
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(修订)(环境保护部起草)
核安保条例(国防科工局起草)
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(修订)(国防科工局起草)